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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猫爪谷景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1/11/11 15:17:04 人评论 次浏览


关于猫爪谷景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经营、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猫爪谷景区自发文当天起,按以下规定执行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工作:

一、景区内各个科普场馆请于3月10日前完善并提交开放服务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到猫爪谷综合部备案,各场馆的服务制度、使用制度等制度自发文当天起生效,请各部门按规定执行

二、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培育公众创新思维和能力,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每月至少举办5场科普教育活动,活动方案由营销策划部主导,其他部门配合加辅助。

三、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相关主题科普活动活动方案由营销策划部主导,其他部门配合加辅助。

四、由营销策划部负责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开放信息、科普教育活动信息、展教资源更新情况等公共科普服务信息。

五、专兼职科普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场科普技能培训,及时更新知识,该项工作由综合部每月开展并做好培训签到和记录。

六、科普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本单位专兼职个人绩效考评或表彰奖励范围。每季度评出2名“优秀科普讲解员”并予以500元现金奖励作为鼓励。

七、定期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联系高要工会、志愿者服务组织等沟通合作,每年至少开展2场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由外联部负责沟通对接第三方组织,由营销策划部负责落地开展每场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猫爪谷景区营销策划部     

201836        

 

     

                                 猫爪谷营销策划部                                2018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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